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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话攻坚|长江总磷污染防治,各地还需“量体裁衣”

来源:中国环境APP 时间:2023-03-08 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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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总磷已经成为长江流域首要的污染物,总磷污染控制是下一步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方向。”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北京市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告诉记者,“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实施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大方向已明确,但长江总磷污染控制就像治疗疑难杂症一样,需要当地管理部门跟科研人员一起来下功夫,把具体路径搞清楚。”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

长江流域总磷削减攻坚工作任重道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对长江保护与治理作出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长江流域各省(市)各部门全面贯彻《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与成效。2022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提升至98.1%,长江干流水质连续3年达到Ⅱ类标准。

魏源送告诉记者,尽管长江干流水质较好,但是长江上中游支流、下游湖泊水体中总磷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尤其是中下游的浅水湖泊,包括洞庭湖、鄱阳湖、太湖、巢湖等湖泊的总磷污染问题还亟待解决。”

“当前长江流域总磷作为国控断面定类因子的比例达50%左右,仍远高于其他污染物。”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湘潭大学校长潘碧灵在多次实地调研和考察后发现,“长江中上游部分支流和中下游部分湖泊水体总磷超标明显,总磷削减攻坚工作任重道远。”

找准总磷污染“病因”给予精准打击

在潘碧灵提交的一份名为《打好打赢长江流域总磷削减攻坚战,必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提案中,潘碧灵指出,根据长江经济带11省(市)二污普数据及相关专题报告,农业面源总磷排放量占长江经济带总排放量的67%。“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大力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攻坚行动,长江流域农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不确定性、滞后性等特点,其污染治理要求高、监管难度大,再加上流域内农业复种指数高、化肥农药施用量较大、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发达等原因,当前仍面临许多问题与难点。”

潘碧灵表示,一方面,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根据相关数据统计,长江流域畜禽粪污年产生量在15亿吨左右,但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治污能力较低,规模以下畜禽粪污直排问题依然突出。

另一方面,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压力依然较大。长江流域化肥施用量处于高位,部分地区化肥施用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有机肥比例在肥料使用中仅占20%左右。根据研究报道,磷肥利用率平均仅为10%—25%。

同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十分薄弱。长江流域池塘养殖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根据调查监测,部分四大家鱼精养池塘水体总磷浓度在0.4毫克/升—0.8毫克/升范围内,甲鱼、黄鳝等则普遍在1毫克/升—2毫克/升范围内,远远超出湖库III类标准(0.05毫克/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则认为,广大的农村缺少污染治理设施是长江总磷污染防治的一个巨大短板。数据显示,我国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8%的建制村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环保设施缺口巨大。作为人口稠密的长江流域,更要紧盯污水处理厂这个关键,把好污水处理关。

“长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着生活污染叠加农业面源污染、江湖水质标准不统一、监管难度大、科研投入不足等方面的难题。”魏源送表示,长江总磷污染问题错综复杂,有时又牵一发而动全身,处理起来难上加难,非常考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环境管理能力。

魏源送以河流和湖泊不同的总磷标准为例,向记者介绍了长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些难点。“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Ⅲ类标准为例,河流、湖库总磷浓度限值分别是0.2mg/L和0.05mg/L, 两者总磷浓度的标准限值相差巨大。当符合相关水质标准的河水流入湖泊后,总磷的浓度却突然超标了。尤其是过水性、“吞吐型”通江湖泊,比如鄱阳湖,呈现“丰水一片、枯水一线”现象,在枯水期是河道,在丰水期又是湖泊,但是按照现行规定,只能用同一标准来考核,这不符合现实情况,也不利于环境监管。”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2016年之前大家关注的是长江大开发,人们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关注度不高,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投入不足,基础也相对较薄弱。一句话,就是底子薄。”魏源送指出,在他多年的实地调研中发现,很多地方政府渴望得到科研机构的帮助,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实际上,很多县市级地方政府缺乏渠道与科研机构建立联系。”

因地制宜,一地一策

基于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按照“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消纳”的基本治理思路,潘碧灵提出了4点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加快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或模式。

二是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与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消纳畜禽粪污。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研发推广,加快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通量监测与评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遥感等新技术、新手段,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实时更新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加强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粪污及水产养殖尾水去向的监管。

四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扶持力度。整合统筹涉农资金,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等。鼓励支持第三方主体开展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等专业化服务。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养殖户收费政策,优先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设备和装备(如粪肥还田机械)列入农技购置补贴。

“长江流域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各地污染特征及其防治需求也各不相同。”魏源送指出,“针对这些现状,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加大科技帮扶,加强科技支撑。”

魏源送建议,长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可以依托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工作,让有经验、有技术、有能力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深入地方,为地方“量体裁衣”,制定长江总磷污染防治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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