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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亩耕地变高尔夫球场,大同通报两级政府把关不严违法批地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3-09-01 2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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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和11月,自然资源部公开挂牌督办4起土地违法案件。2023年8月30日,按照《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规定,自然资源部对4起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其中第一起案件就是山西省大同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占地建高尔夫球场问题。


通报内容如下:


大同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项目,即山西大同土林生态旅游观光园球场,位于大同市云州区(原大同县,2018年县改区)党留庄乡兴胜村、兼埔村。2012年8月动工建设,至2014年11月完成了西球场(9洞)及东球场地下设施的建设,共占地954.51亩(西球场451.77亩、东球场502.74亩),其中耕地81亩、农村道路1.85亩、未利用地871.66亩,球场未投入运营。2017年1月大同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并购后,在原球场占地上实施云起农康旅生态休闲运动项目建设。一直未按照有关要求对球场进行查处整改,直至2022年7月调查时高尔夫球场特征仍未彻底消除。目前涉案球场已被取缔。


大同市政府与企业草签合作框架协议并考察引进项目,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等决定由原大同县政府具体实施并推进项目前期建设,存在把关不严、督导不到位问题。2010年8月至2014年11月,原大同县委、县政府通过县委党政专题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以土地流转方式,在补充协议中将高尔夫球场项目纳入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其后虽研究废止了涉高尔夫球场的条款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但未及时制止相关建设,造成高尔夫球场违法占地事实,构成违法批准使用土地行为。此外存在云州区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不力、大同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调查后明确处理意见:


确认大同市政府及原大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文件中涉及高尔夫球场的内容无效,确认原大同县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和补充协议中涉及流转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内容无效,大同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依法依规使用流转土地。


责令云州区政府对高尔夫球场项目非法占用的耕地进行治理并恢复耕种条件,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确保农地农用。


依法依规处置违法建筑物(已拆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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