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近几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噪声污染已经成为日益凸显的问题,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上,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一直占据前两位,其中2021年45万件的投诉举报中,45%都是来自于噪声。
2022年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新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强化了源头防控措施,三是针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四大类突出的噪声问题分门别类综合施策,四是强化了社会共治,五是加大了处罚力度。法律规定了许多新招、实招、硬招。
刘炳江介绍,为实施好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前不久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央文明办等共16个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继大气、水、土十条后,制定的噪声十条。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升级噪声监测网络。到去年年底,全国仅有20个城市308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自动监测,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开展自动监测。刘炳江表示,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像PM2.5监测点一样,让人民群众能天天看到噪声自动监测数据。所以“十四五”期间,将全面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预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从省会城市扩展至地级城市,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并让大家都能看到监测数据。
二是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工业噪声监管,计划用3—5年的时间,完成涉及噪声污染的28万余家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近210万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同时针对大家关心的广场舞扰民、机动车“炸街”等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形式,戳痛点、指难点,共治噪声顽疾,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三是细化社会共治举措。噪声污染来源极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噪声是基于人体感受的一种主观评价,就算是优美的音乐对人造成困扰,那也会成为噪声。这需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将通过树立工业企业治理标杆,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目录,加强引领示范;还将通过宁静小区建设、设置静音车厢等宁静场所,创造舒适环境,并且通过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管理、优化噪声纠纷解决方式,营造宁静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