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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负主责的女厅官,已与丈夫双双落马

来源: 宣战污染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1-05-16 1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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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7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云南省保山市主城区隆阳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自2018年以来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主要问题


      (一)基础设施严重缺失,大量污水直排东河。保山市隆阳区现有两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5.5万吨,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据统计,2020年,隆阳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31.16%,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东河。为了补齐生活污水处理短板,保山市“十二五”期间就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但一直未动工,“十三五”继续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然而保山市对该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直到2019年8月才动工建设,主体工程至今仍未建成,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也仅完成4.72公里。


      (二)水环境形势严峻,水质指标持续恶化。石龙坪监测断面是东河隆阳区出境监测断面,近年来水质一路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为Ⅲ类、Ⅳ类、劣Ⅴ类。双桥监测断面是东河出隆阳城区的第一个监测断面,位于石龙坪监测断面上游,水质更差,近年来均为劣Ⅴ类,且氨氮、总磷等指标仍在持续恶化,2020年氨氮、总磷指标分别达到4.42毫克/升和0.8毫克/升,超过东河水环境功能区Ⅳ类水质标准的1.95倍和1.67倍。大沙河是东河重要的一级支流,现场检查发现,水体污浊不堪,河面有大量泡沫,现场采样监测水质为劣Ⅴ类。东河的另一条一级支流易畴河黑臭现象明显。一些入河农村沟渠水质更差,富营养化严重,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小枯树庄旁一条无名入河沟渠化学需氧量高达337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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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水质持续恶化、污染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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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大量生活污水溢流进入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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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一级支流大沙河汇入东河处水质浑浊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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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入河沟渠污染十分严重、水体富营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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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入河沟渠污染十分严重、水质黑臭


      启动问责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5月9日通报了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问责情况。


      通报提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2018年监测水质为Ⅲ类的东河逐年恶化,2020年东河水质降为劣Ⅴ类后,省委书记阮成发同志、省长王予波同志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省监委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经查,保山市委、市政府,隆阳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深刻,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坚定不坚决;二是提出口号多、推动落实少,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存在“七个有之”问题;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群众对生态环境利益的诉求长期被忽视、被漠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到位;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缺失,组织领导、系统研究、统筹部署不力,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失责、失职渎职;五是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负责不担当,不深入不细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党纪法规,经省委批准,决定对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一)给予4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保山市委、市政府,隆阳区委、区政府对东河污染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7名省管干部的问责情况


      1.给予保山市委书记、保山市总河长、东河市级河长,时任保山市市长、保山市副总河长杨军同志诫勉问责。


      2.对省人民政府参事,时任保山市委书记、保山市总河长、东河市级河长赵德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保山市委副书记,时任保山市委副书记、隆阳区委书记、东河区级河长韩开柱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保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伟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给予保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春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保山市副市长张云怡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保山市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对东河污染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耿梅还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负主责女厅官落马


      记者注意到,此番被问责的7名云南省管干部中,“保山市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对东河污染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耿梅还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值得注意的是,耿梅的丈夫蔡四宏此前也已落马。


      公开的简历显示,耿梅是保山当地人,1968年9月出生,仅比蔡四宏(1967年8月出生)小一岁。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的耿梅,在保山日报社、保山地委活水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是一名媒体人出身的官员。此后,耿梅历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保山市昌宁县委书记、保山市隆阳区委书记等职,2013年起任保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


      蔡四宏则是云南德宏州人。1993年,蔡四宏任德宏州工商联副秘书长。两年后,耿梅从一名普通新闻编辑提拨为保山地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蔡四宏任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潞西市委书记(潞西市2010年更名为芒市),耿梅紧跟其后,于次年上任昌宁县委书记。


      2013年,这对夫妻双双晋升为副厅级干部。当年耿梅晋升保山市副市长(副厅级),蔡四宏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2015年蔡四宏调任滇中玉溪市,任副市长。


      2019年10月,时任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的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隔4个月,2020年2月25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蔡四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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